甲供应商和乙供应商因投标文件制作MAC地址相同,被当地财政局认定为串通投标,被罚款且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。
甲供应商是某集团下设的5家分公司之一。那么,甲供应商被行政处罚了,集团总公司以及下设的另外4家分公司是否会受到连累?还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吗?
此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弄清楚集团总公司和旗下的5家供应商是什么关系?
此案例中,集团和下设的5家供应商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。而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,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其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。所以,甲供应商被行政处罚,集团总公司以及另外4家分公司都会受到牵连,一年内都不能参加全国的政府采购活动。后果还是挺严重的。
一句话概括:分公司受到行政处罚,会影响总公司投标。所以,供应商一定要叮嘱各自的分公司,不能被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否则总公司也会受影响,不能参加全国的政府采购活动。